小时候看警匪片的时候,特别喜欢一个桥段——千里缉凶。每次看到热血干探们勇往直前,百死不悔,就会燃得不要不要的。
现实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故事,比如:
再比如:
我们应该向这些勇敢敬业的人民警察致敬,这不,前几天又出了一件横跨千里的抓捕事件。
内蒙古凉城警方从北到南,横跨多公里,在广州抓捕了一位名叫谭秦东的医生,原因是该医生写了一篇名为《中国神酒“鸿毛药酒”,来自天堂的毒药》的文章。
一时之间,舆论哗然,在热度上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,也就是美国空袭叙利亚了吧。
本文,就来说说这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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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气势汹汹的舆论面前,内蒙古凉城警方的官方微博做出了回应:
这份声明有很多地方让人值得质疑。
首先,警方说有人对“鸿茅药酒”进行恶意抹黑,散播不实言论和虚假消息,导致多家经销商退款退货。
谭秦东在文章中明确表示“相似内容可以在权威医学杂志、网站上查询”,而且文章中的主要内容也都来自权威的媒体以及网站。
虚假消息需要权威专家来鉴定,如果你说他是胡说八道,污别人清白,也应该请第三方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,看鸿茅药酒是不是如谭医生所说,是毒酒。
凉城警方请来了哪些专家鉴定呢?如果最终证明谭医生确实在胡扯,那他道歉、赔偿是天经地义的;但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谭医生的文章有问题,那凉城警方凭什么用刑事案件的侦办手段去抓他呢?
其次,从媒体以及谭的代理律师给出的数据来看,这篇《毒药》文章在被删除前的阅读量也只有几千,做自媒体的都知道,一篇文章只有几千的阅读量,它的影响力是非常有限的。
所以,警方如何有效证明,谭的文章与“多家经销商”退货这件事有因果关系呢?
最后,警方说谭“犯罪事实清楚”。要知道,任何一个人在法院的最终判决出现之前,你都不能说他犯罪了,哪怕这个人十恶不赦、恶贯满盈也不行。
就比如去年江歌案的杀人凶手陈世峰,他在被法庭判决有罪之前,严格意义上来说,我们只能称之为“犯罪嫌疑人”,而不能说他犯罪事实清楚。
而公安局并没有审判权,却提前让谭罪名成立。作为执法机关,用词如此不专业,也着实让人可发一笑。
还有一件事我始终没想明白,有人说鸿茅药酒是凉城的支柱企业,所以被动了蛋糕的鸿茅药酒集团自然要铤而走险。
但仔细想想,这种说法有点不合逻辑。谭的文章阅读量只有几千,根本没法对树大根深的鸿茅药酒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伤害,鸿茅药酒其实完全可以当这篇文章不存在,继续闷声发大财,这篇文章最多小范围传播一下,很快也就被人忘了。
但跨省抓捕,不仅伤财费力,还引爆了互联网,让鸿茅药酒走到了显微镜下,关于过去他们的种种都被扒得一干二净。
所以他们到底图什么呢?我真想不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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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的数据显示,鸿茅药酒在年中国电视广告的投放额名列第一,达到了亿元。
试想,一家A股的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能有多少,鸿茅集团能在电视广告上投放亿,那么他们要卖多少瓶酒才能拉平在广告上的投入?
再加上工人工资,设备维护,工厂用地等成本,可见,鸿茅集团如果想要实现盈利,其每年卖出的产品数量也必然是个天文数字才行。
不但广告投入高,鸿茅药酒的治疗范围也非常广泛,简直是包治百病的神药:
从动脉硬化到阳痿早泄,从便秘腹泻到更年期综合征,没有这个药酒管不了的。
我也是头一次听说脑血栓病人还能喝酒。
而药酒的配方更有意思:
先不说何首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文表示的伤肝药物,槟榔和酒精都是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判定的I类致癌物,附子和半夏共同服用也会增加毒性。单就豹骨这一项药材就值得我们仔细研究一下。
豹类在我国早就已经是国家级保护动物,有的甚至已经达到了极危的水平,从年开始,国家就禁止收购豹骨,也禁止了捕猎豹类,那豹骨这味中药怎么办?还可以使用库存的啊。
用一点少一点就是了。
现在是年,鸿茅药酒的配方中依然存在豹骨这味药材,而每年几百上千万的销量用了12年也没有把豹骨用完,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:
(1)鸿茅集团未雨绸缪,在年之前就拥有了一个超级超级大的豹骨仓库,里面的豹骨堆积如山,足够用到中国成为发达国家的那一天;
(2)郭德纲的相声里有个段子,说一只王八炖了十年甲鱼汤,鸿茅集团可能也是这样:往一大缸里倒一耳挖勺豹骨粉,这一缸能灌几万瓶酒,但你又不能说这里面没有豹骨。
(3)压根就没豹骨,他们在吹牛逼。
(4)有人能给他们供货,不断提供豹骨来源。
显然,除了第一种可能性以外,其他三种都够鸿茅集团喝一壶的。
而我觉得当地的公安部门可以把跨省抓捕医生的精力分出来一点点,调查一下豹骨的问题,没准能破个大案也说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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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早就听过鸿茅药酒的名字,因为电视上经常看见他们的广告,他们的广告词传播性也很好,比如“每天两口,把病喝走”这种。
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,以为这种酒就是一个保健品,和市面上面向中老年人的各类保健品一样,但问题是:鸿茅药酒其实,是药!
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